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難產的台灣居留簽證申請流程!!! ~* (下)

言歸正傳: 申請這個A.R.C 有2種方式:
★方案1. 在國外申請居留簽證來台灣再去換成A.R.C (這次原本的計畫)
★方案2. 在國外申請60天以上停留簽證進來台灣再去申請A.R.C
(後來我們改成這個方式,因為公證律師跟醫生時間搭不上)

若是有先生在國外要申請居留簽證的媽咪們,不同國家規定或許不盡相同,費怡就不加說明,這裡還是以方案2進來台灣由停留簽證轉成居留簽證為主。

首先,先生們入境台灣之前要持有60天以上的停留簽證,未加蓋不准延期字樣,以澳洲為例: 所需文件有: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2吋照片2張
* 在台戶籍謄本或結婚證書(因為布先生申請理由為依親,所以必須提出有親屬關係的文件)
* 護照正影本


來台後從隔天算起15天內,必須要到居住地的移民署去轉成居留簽證,所需文件有:

* 申請書()
* 先生所持的停留簽證正本及影本

* 先生的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正本及影本* 先生的2吋照片一張
* 先生 3個月內的合格證明體檢表: 到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  [健康檢查表須使用需使用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 ]

* 布先生在澳洲良民證中英文要請駐外館驗證現在台灣駐澳洲辦事處規定: 翻譯成中文之人要在外館人員面前做簽屬動作,非常不符合常理,不能理解是誰翻譯中文的有很重要嗎?? 因此布先生只能先做英文版良民證的驗證,中文版要回來台灣費怡翻譯成中文,再到法院做認證。
*
費怡在台灣的戶籍謄本,效期3個月內(確認親屬關係)
* 租屋處的租賃契約正本及影本

9月27: 雖說這次居留簽不是很順利
,但加些費用使用急件申請,台北駐澳洲辦事處還是很幫忙,今天布先生的來台停留依親簽證拿到摟!!!! 下禮拜終於一家人可以相聚了!!! 8個多月我們只有相處3個多禮拜阿~~~其他時間都是費怡一個人,有時候都要懷疑費怡是不是有產前憂鬱症了。異國戀的大家一起加油唷!!! 下一個要奮戰的應該會是小小布的台灣及澳洲護照了!!!